×
登录后即可收藏
您还未登录,请先登录后再收藏法规
政策法规 /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...

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

津政办发〔2026〕6号
2026-03-31

名 称 :

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

索 引 号 :

111200000001250229/2026-00007

发 布 机 构 :

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

发 文 字 号 :

津政办发〔2026〕6号

主 题 :

综合政务\政务公开

成 文 日 期 :

2026年03月25日

发 文 日 期 :

2026年03月31日

有 效 性 :

有效

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

印发天津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

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

津政办发〔2026〕6号

各区人民政府,市政府各委、办、局:

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,推进科学决策、民主决策、依法决策,根据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》、《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》、《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市委、市政府同意,现将《天津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》印发给你们,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,要依法履行公众参与、专家论证、风险评估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。承办单位在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,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。

二、根据市委、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,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,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,提出调整建议,按程序报经批准后调整。

三、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,落实责任分工,把握时间节点,确保按时完成。承办单位应当在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后30日内向市政府办公厅移交相关材料。

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

2026年3月25日

天津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

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

序号决策事项名称承办单位时间安排
1制定天津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市住房城乡 建设委7月
2制定关于全面建立天津市长期护理保险的实施方案市医保局10月
3制定天津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(2026—2030年)市体育局10月
4制定天津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市发展改革委11月
附件:《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》全文下载
立即登录